中共泉州师院附小支部支委会议事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的正确执行与落实,我校党支部确定支委会议事制度如下: 一、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议题准备、材料准备、思想准备。 二、支委会讨论和研究的内容。 1、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有关精神。 3、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重点。 4、党员如何在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 5、发展党员工作。 6、选拔干部。 7、对党员的奖励和处罚。 8、教代会、工会、妇联、共青团或其他群团工作。 9、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在支委会内部、支部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关系。支委会要充分发扬民主,提倡“群言堂”,坚持集体领导原则,支委要积极参加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讨论中如有重大分歧,在反复学习,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以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 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支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到会支部委员人数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形成决议或所作决定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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