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17年公开选拔补充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的方案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印发的《泉州市直公办中小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点》通知精神,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在近期通过公开选拔充实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现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教书育人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教,群众威信高。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一年以上本校校龄,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新任中层副职干部一般应具有已经过培训结业的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应是现任中层主任助理、年段长、学校聘任的部门负责人或学校大教研组组长,且同时还应有担任过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累计满三年的经历。 6.新任中层副职干部的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已聘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为45周岁以下)。 7.提任中层正职干部的一般应是现任中层副职,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满两年,年龄一般为45周岁及以下(已聘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适当放宽两年)。 二、选拔任用程序 1.发布方案。 2.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学校领导、中层正(副)职、学校聘任的部门负责人、年段长、学校教研组长。根据谈话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参加人员为全体教职员工。 3.综合考核。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4.组织考察。学校依据选拔任用条件,结合单位特点和岗位要求,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在校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综合分析人选的考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全面历史辩证地作出评价,既重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更重政治品质、道德品行。 5.决定任命。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五天,决定任命,任用采用任期制,任期三年,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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