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创先争优服务承诺 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要以“办孩子们真正喜欢的理想学校,为孩子们的幸福成长奠定基础”为教育理想;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办规范加特色学校;着眼全面发展,育合格加特长人才”的办学方向;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一切为了教师的幸福成长,一切为了学校的和谐发展”的办学宗旨,以“全面育人、办出特色”为办学总目标,承诺在以下方面做好学校工作。 一、质量管理: 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幸福健康成长、终生发展奠定基础。坚持质量立校、科研兴校、创全国知名、省市一流业绩。 二、经费收支: 收费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实行“一费制”。不乱收费,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项目、依据,实行“阳光收费”工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三、安全管理: 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依法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杜绝人为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在危难关头,要挺身而出,保护学生。 四、服务质量: 公平对待每位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提供教育与服务。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校发展与学生发展等情况提供便利,耐心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尊重并热心接待来访家长。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构建学校、社会、家长三位一体开放的教育网络。 实行“校务公开”,发挥教代会作用,民主管理,化解矛盾,构建“和谐校园”。为教师排忧解难,为教师幸福成长提供帮助,建设“学习型”学校。 五、廉洁自律: 学校领导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不以权谋私。要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创建一个团结协作、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 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不违反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不搞有偿家教;不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爱岗敬业、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文明从教。 如违纪违法,按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处理。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创先争优领导小组 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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