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11年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2011年,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大力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效作为的格局,进一步提高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校园,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精心组织(2-3月) 1、制定工作计划。要按照市校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校务公开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工作时限和方法步骤,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教师大会、家长会、校园网、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教师提高对开展校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积极宣传开展校务公开的好人好事和成功经验,不断推动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深化工作(4-8月) 1、继续推行“阳光收费”。要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凡没有公示的收费,学生都可以拒绝交纳。 2、继续推行“阳光招生”。认真做好新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事项查处结果“六公开”。 3、积极参与创建“校务公开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扩大校务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形式、完善公开程序、健全公开制度,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化。 4、继续推进“关键环节”的公开。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认真抓好校务公开十项内容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教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和资金使用情况及财务管理的公开。同时,还要做好教职工比较关心的人事聘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等热点问题的公开工作。 (三)加强监督,提高效果(9月-10月) 1、学校要以开展创建“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示范单位”活动为抓手,按照《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标准》和《福建省创建“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示范单位”量化考评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校务公开评估,通过开展创建和评估活动,进一步推动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2、以监督促落实。要采取平时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师生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结合开学初收费检查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不断提高校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四)自查自检,创先争优。(11月-12月) 1、认真解决新问题。要按照工作进程,对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和改进的办法。 2、巩固工作成果。通过创建和检查,扎实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 二、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水平 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和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提升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要坚持把校务公开与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与坚持民主科学决策,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与加强社会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教育环境;与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为深化校务公开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创新工作方法 1、要研究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要纠正只公开结果的做法,实现由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的转变,公开内容由不规范到规范的转变。校务公开栏要设反馈结果栏目,将上期公示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在反馈结果栏目中进行公布,做到有公示、有回音、有结果,取信于民。 2、要积极实行“点题公开”、“网上公开”等成功做法和经验,加强校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化手段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安排人员兼任网站上“校务公开”栏目管理人员并广泛向学生、家长宣传,提高校务公开的覆盖面和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 要加强监督力量,聘请家长和共建单位代表为监督员,结合自查、互查,上级检查和平时有关部门的明察暗访,跟踪督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整改,确保校务公开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主要措施 (一)抓学习,提高认识 学校要深入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力的重要内容;作为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依法有序推进。 (二)抓重点,增强效果 校务公开工作要紧紧抓住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大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基建工程建设、学生用品购销、教材出版、图书资料采购、招生考试等关键环节,狠抓落实,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公开的实际效果。 (三)抓创建,健全制度 要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示范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创建“校务公开示范单位”活动,严格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学校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上下多方面的互动机制,实现学校的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和有效监督。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201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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