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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示范作用,展现名校风采——泉州师院附小荣膺“福建省2006—2008年度文明学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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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4

日前,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表彰了2006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泉州师院附小荣膺“文明学校”称号。

多年来,泉州师院附小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学校活动,努力构建学校发展的新宏图,形成了卓著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产生了积极的示范辐射作用,充分地展现了名校的风采与魅力。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雏鹰红旗大队”、“全国红领巾手拉手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全国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示范小学”、“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福建省绿色学校”、“福建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福建省科技教育先进集体”、“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福建省小公民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福建省少先队工作红旗大队”等荣誉称号,并被载入“中国特色学校”和“中国名校”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