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属)学校:
为了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立项小课题的管理工作,发挥小课题研究的最大效益,督促教师多进行行动研究,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立项小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立项小课题184项(泉教科〔2015〕16号)。
二、检查内容
(一)上报检查材料
1.《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中期检查报告表》(附件1)。
2.《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档案袋》(附件2)。
(二)个别课题需要变更课题组成员,须上交一式三份《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附件3)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公章,并送交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备案。中期检查后,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能再变更。届时课题结题证书将以此次提交汇总的课题组成员名单为准。课题名称原则上不能变动。
三、检查方式
(一)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采取分级检查评定的方法,医高专科研处、市职教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教育科研机构负责所属区域的小课题的初评推荐工作。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市直学校小课题的检查评定工作以及全市小课题的审核工作。
(二)各小课题负责人应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用电子邮箱等方式发送至指定负责验收单位。医高专科研处、市职教中心、各县(市、区)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应于2016年6月25日前将评定结果(《中期检查报告表》一式3份,小课题汇总表)送交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361室,并将各小课题的档案袋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表电子版汇总发送到电子邮箱qzjygujinling@126.com。
(三)联系人:顾金玲,联系电话:22782223。
四、检查结果
中期检查评定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的小课题应及时整改,如整改后仍不合格将取消市级立项小课题资格;中期检查结果将于2016年7月份公布。
附件:1.《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中期检查报告表》
2.《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档案袋》
3.《小课题汇总表》
4.《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