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科〔2012〕4号 关于开展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 规划(第一批)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 为了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市教育科研工作,发挥教育科研的最大效益,力争取得较多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第一批)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第一批)立项课题(244项)[泉教科〔2011〕9 号] 二、检查方式 1、本次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采取分级检查评定的方法,黎明大学科研处、幼高专科研处、市职教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教育科研机构负责所属区域一般课题的检查评定及市级重点课题的初评推荐工作。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市级重点课题、市直学校、名师工作室一般课题以及泉州市教育基金会委托项目的检查评定工作以及全市一般课题的审核工作。 2、本次中期检查还将从合格课题中确定一批重点课题,并下拨重点课题研究补助经费。 各县(市、区)、市直学校申报重点课题具体名额安排如下: 单位 | 市直 | 鲤城 | 丰泽 | 洛江 | 泉港 | 台投 | 石狮 | 晋江 | 南安 | 惠安 | 安溪 | 永春 | 德化 | 名额 | 10 | 2 | 2 | 2 | 2 | 2 | 2 | 3 | 3 | 2 | 3 | 2 | 2 | 注:申报重点课题的条件:研究机构健全,研究制度规范,研究工作扎实,课题有一定创新性,能以理论研究为支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能解决实际问题,已取得一定成果。 三、相关准备 1、上报材料 各课题负责人应组织课题组成员对前一阶段课题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上报以下材料: ①《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表》(附件1)。 ②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过程性材料(附件2)。 2、申报重点课题应做好迎接现场检查工作准备。 ①上报中期检查材料。 ②能反映课题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及研究进展或研究成果的汇报材料。 四、检查结果 1、中期检查评定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课题应于限定期限内整改,如整改后仍不合格将取消市级立项课题资格。 2、中期检查时将确认少数未被市级立项的但科研成果显著的县级课题(市直学校的校级课题)为市级课题。 3、检查结果及重点课题名单将于2012年12月份公布。 五、其他相关事项 1、为了便于管理,各课题负责人须将本课题组成员名单以电子稿形式发送一份至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教育科研机构负责人、黎明大学科研处、幼高专科研处、市职教中心以及市直学校教育科研负责人指定的邮箱,各教育科研负责人将所属区域各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名单汇总并发送到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邮箱yufeng7860@126.com。(注:个别课题需要变更课题组成员,须上交一份有关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报告,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公章,并送交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备案。中期检查后,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能再变更。届时课题结题证书将以此次提交汇总的课题组成员名单为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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