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工作需要,经泉州市教育局同意,我校决定组织201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通过公开考核方式招聘语文教师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如下: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要求 | 备注 | 专 业 | 其他条件 | 38 | 语文教师 | 2 | 小学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语文教育 | 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2)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3)201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日。 (二)招聘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985工程”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此类报考者若系在职公办教师,则男性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在职公办教师和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在职教师(须办理人事代理并缴交社保): (1)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7年及以上教学工作;(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被评为县(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如下: 招聘单位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 4月8日—4月20日 |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办公室 | 0595-22297158 | 苏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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