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的方案 泉附办[2013]005号 根据中共泉州市教育局党组的有关文件、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直中小学内设机构等问题的批复》和泉州市教育局《加强市直公办中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意见(试行)》〔泉教党(2010)4号〕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拟在近期通过公开选拔充实学校中层管理人员。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 1、本校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具备选拔职位必备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及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及教学业务水平得到同行的公认,竞聘中层管理正职须有学校中层副职的经历)。 二、选拔程序和方法 1、选拔职位。中层正职1人(教导处主任),中层副职2人(办公室副主任、教育科研处副主任)。 2、报名方式。采用校长推荐、群众举荐或个人自荐等办法。 3、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8月29日。 4、资格审查。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合格的拟选拔人员名单。 5、考核工作。按程序进行演讲及考核。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拟选拔职位工作的设想。 6、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凡得不到多数教职工拥护的不予选拔任用。 7、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考察结合学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进行。 8、决定任命。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七天,决定任命,任用采用任期制,任期三年,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1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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