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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学校教导处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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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6-19

关于公开选拔学校教导处人员的意见

根据中共泉州市教育局党组的有关文件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直中小学内设机构等问题的批复》精神,经学校党支部研究拟在近期通过公开选拔充实学校教导处人员。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

1、本校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3、具备竞争职位必备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及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及教学业务水平得到同行的公认)。

二、选拔程序和方法

1、公布职位。拟充实教导处副主任1人。

2、公开报名。采用校长推荐、群众举荐或个人自荐等办法。

3、报名时间。620日至626日。

4、资格审查。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合格的竞争人员名单。

5、考核工作。按程序进行考试、演讲及考核。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

6、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凡得不到多数教职工拥护的不予选拔任用。

7、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考察结合学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进行。

8、决定任命。经学校党组织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七天,决定任命,任用采用任期制,任期3年,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0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