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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度优秀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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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泉师附小综[2015]10

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度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年段、各大教研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激发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推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学校决定在第31个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本次计划表彰优秀教师20名。

二、评选对象

本次表彰的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包括两年)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在职教师。

三、评选表彰条件

推荐表彰的优秀教师应是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表率,能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认真执行《教学规程》,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4、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5、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努力转化学困生,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6、努力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理论指导班级工作,讲究科学性,工作效率高,能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善于总结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论文。

凡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种情形的,在推荐工作中一票否决。

四、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为:一至五年段各2名,六年段3名,体音美教研组3名,科学英语等学科综合教研组3,后勤工作人员组1名。

五、评选办法和要求

各年段、各教研组要自下而上进行,在开展评选活动中,学校将加强领导,坚持标准,认真把关,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15年6月27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15年6月2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