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蔡静兰等老师参评 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公示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泉教职改〔2012〕2号),经宣传发动、自愿申报、资格审查、公开述职、评议推荐,拟推荐蔡静兰、江丽芬、陈鑫娜三位老师参加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公示期自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6日止。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评议推荐组反映。 特此公示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12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