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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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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9

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年段、各大教研组

一年来,学校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校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经研究,学校决定在第28个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教师

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以上(包括年)的现职教师。

二、推荐表彰条件

推荐表彰的优秀教师,应是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表率,能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显著成绩。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基本经验和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认真执行《教学规程》,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4、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5、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努力转化学困生,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6、努力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理论指导班级工作,讲究科学性,工作效率高,能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善于总结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论文。

三、名额分配

一至五年段各2名,六年段3名,体卫艺术组4名,科学英语等学科综合组4名。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年段、各教研组要自下而上进行,在开展评选活动中,学校将加强领导,坚持标准,认真把关,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二○一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