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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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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07-26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泉州市人事局、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补充教师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制定我校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一、公开招聘的原则。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泉州市直属中小学补充教职工考试考核的基本程序》(试行)精神,按照以下的原则,组织考核和面试,择优录用。 1、坚持录用德才兼备教学人员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招聘原则。 3、坚持根据市编委核定的当年可补充教师的编制数及按学校紧缺学科的需求补充人员的招聘原则。 4、坚持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用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录用的原则。 5、坚持实行公开招聘与全程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二、公开招聘的程序。 1、成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一)。 2、发布招聘教师的信息: (1)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和市编办核定批准编制数的情况下,通过校务公开栏、校园网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考试考核办法、体检项目及其标准等信息,并组织接受应聘者的报名。 (2)到师范大学参加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公布招聘教师的学科及人数,资格条件、考试考核办法、体检项目及其标准等信息,由应届师范毕业生报名。 3、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4、组织考试、考核工作。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资历和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试、考核。(1)凡属以下人员列为直接考核选聘的对象: ①符合泉教人〔2007〕3号文件规定的直接考核选聘对象; ②符合泉人调〔2006〕28号文件规定的直接考核录(聘)用对象(直接考核录用应届毕业生的办法见附件二: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07年直接考核选聘录用教师简章)。(2)凡属需要公开招考的按市教育局、人事局组织的公开招聘教职工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根据考试、考核的结果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择优拟聘用人员。 7、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招聘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8、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9、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三、公开招聘的纪律与监督。 1、学校组成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见附件一)。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科需要由学校领导,教导处、相关教研组负责人以及相关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并聘请市教研室专家或友校教学骨干参与,人员不少于7人。 2、凡与当年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参与考评工作。 3、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监察小组(监察小组成员见附件一)。由学校党组织,基层工会部分人员组成,全程监督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防止招聘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发生,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作弊的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或者有影响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07年2月25日

附件一:

2007年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黄志强

成 员:王嘉聪 陈 理 杜耿星 吴素明 潘新盟 黄丽琴

考核小组:

组 长:黄志强(兼)

成 员:根据学科需要由学校领导、学校教导处、相关教研组负责人以及相关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并聘请市教研室专家或友校教学骨干参与,人员不少于7人。

工作职责:负责资格审查和考务工作等(包括组织笔试和面试的命题、评卷、成绩测定及考核等工作);

监察小组:

组 长:陈 理(兼)

成 员:黄丽琴 陈春暖 陈为藩

工作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公布监督电话和信箱,落实回避和保密制度,制止、纠正和查处考试考核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等。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07年2月25日

附件二: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07年直接考核选聘录用教师简章

为了适应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学校选人用人的竞争机制,根据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市直学校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招聘部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函》(泉人调[2006]28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07年决定采用直接考核选聘录用的方法向社会公开招聘毕业生来校工作。

一、招考的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和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表彰的符合教师资格要求的本科优秀毕业生及经我省高等院校表彰并经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师范专业总成绩前20%的本科毕业生。

二、招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四)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七)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 语文教师5名,2007届师范院校小学教育(中文方向)或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

(二) 数学教师2名,2007届师范院校小学教育(数理方向)或数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7年3月26日—4月9日

(二)报名地点: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地址:泉州市东街二郎巷68号 )

联系电话:22753255 22777225 传真:22755071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须用钢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如组织关系证明、优秀毕业生推荐函);并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2张。

五、考核办法

考试考核办法内容由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组织实施,上级教育、人事部门予以指导、监督。

(一)笔试面试考核方式:笔试以作文为主要形式,内容主要包含对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工作的认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主要采用说课或试讲。面试题目、说课或试讲材料由学校确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业成绩等。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0%。

(二)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考核成绩(乘以各所占比例后的成绩)之和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六、签订聘用协议书

(一)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笔试和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按《福建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及办法》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报考者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在泉州师院附小信息网(www.qzsffx.net)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与考生签订聘用协议书等相关手续。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0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