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段、各大教研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履职尽责、努力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和教育工作者队伍,在第三十六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本次计划表彰优秀教师25名、优秀班主任12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二、评选对象 1.优秀教师为我校在岗专职教师。 2. 优秀班主任为我校在岗班主任。 3. 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我校在岗后勤人员。 三、评选表彰条件 推荐表彰的同志应是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能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认真执行《教学规程》,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4、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5、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努力转化学困生,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6、努力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理论指导班级工作,讲究科学性,工作效率高,能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善于总结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论文。 凡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种情形的、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在推荐工作中一票否决。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各年段、各教研组要自下而上进行,在开展评选活动中,学校将加强领导,坚持标准,认真把关,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20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