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泉师附小办综[2017]25号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关于转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 进一步做好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全体教职员工: 近几年来,我校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是,目前全市各地个别教师的乱办班、乱补课等有违师德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问题虽发生在个别少数教师身上,但危害大、影响坏、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广大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了扎实有效开展好我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建立健全我校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严格教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接受社会监督,实施堵疏结合,坚决禁止有偿补课现象的行为发生。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通知》(泉教人函〔2017〕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位教职员工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通知》(泉教人函〔2017〕61号)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究。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做到充分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以实际行动维护教育和教师的良好形象。学校将严格按照(泉教人函〔2017〕61号)文件要求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承诺制度,由校长代表全体教师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全体教师要再一次与学校签订书面承诺书,层层落实禁止有偿补课行为。学校将会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教师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有偿补课。同时,学校要把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评审、晋职晋级、绩效工资、岗位评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附件:《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通知》(泉教人函〔2017〕61号文件)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17年11月06日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办公室 2017年11月0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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