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 按照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学校于2014年制定了《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切实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学校特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 一、坚持依法治教,用法律手段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实施和发展教育,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为重点,安排和落实依法治理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法制建设在推进学校改革、维护稳定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强化调查研究,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多走访师生,多接触群众。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转变作风。每个校领导班子结合分管工作着力通过调研解决师生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学校管理干部要听课、蹲点班级管理制度,落实上课、听课、评课各个环节。完善信访接待制度。 三、改进文风会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完善办会制度和规范发文。中心民族学校坚持例会制度,减少发文总量,尽量通过网上发文,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提高文件质量,规范公文处理;大力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降低会议成本。 四、规范公务接待,建设节约型单位。增强行政成本意识,确立厉行节约、勤俭行政的思想。教育系统内的公务接待活动,推行工作餐,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学校要牢固树立勤俭办学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不允许滥发奖金,不允许组织旅游、外出考察;在教职工中强化“光盘”节俭意识;加强水电和办公耗材管理,努力创建节约型单位。 五、推进政务、校务公开,提升工作效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中心民族学校规范行政服务行为,继续全面推进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等制度;热情接访、微笑服务,提倡机关文明用语。学校要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和有关政策,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使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促进作风建设。学校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落实个人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务必严格落实以下几点: 1、严禁全校职工工作日饮酒,严禁任何人接受下属学校、学生家长的宴请。 2、严格考勤制度。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空岗。 3、严肃上班纪律,舢板期间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下棋、串岗、离岗、闲聊、干私活等慵懒散乱、不作为行为出现。 4、严禁教师在工作日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能擅自停课、私自调课,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不得在教室内使用通讯工具或吸烟。 5、严禁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和随意对学生罚款或动员其转学。 6、严禁向学生推销辅导教材等并从中获利以及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要求学生家长办私事。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和进城务工热源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促进全体学生共同成长进步。 七、注重工作落实,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合理划分工作层次,明确工作责任。坚持抓落实求实效,把精力放在解决矛盾和问题上。学校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师生服务,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确保全校上下令行禁止,促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上台阶。 八、加强廉洁自律,培养健康情趣,树立良好形象。学校干部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执行“四条禁令”。不得接受下属学校赠送的礼金、礼卡和有价证券;不得干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工作。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休息日不得在校外兼课,不得举办有偿家教。重视个人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正派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作风建设成效 (一)成立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黄志强校长担任,副组长由黄柠副校长和陈巧亮副校长担任,成员有:谢玉娓、陈春暖、洪建裕、苏国昭、黄梓萱。 (二)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完善作风建设责任制。 要求学校领导及行政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完善评议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的热点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将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体系。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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