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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不收礼”承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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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5-26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师“不收礼”

各位学生家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着力端正师风,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校教育环境,真正让学生及家长放心。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暗示或诱导学生及家长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任何费用,不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金礼品(含购物卡等商务消费卡、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下同)。

二、不利用工作便利,要求、暗示或诱导学生参加本人组织的或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补课,并违规收受补课酬金。

三、“六一”儿童节等节日期间,不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所送的礼金礼品。

四、不参加由学生家长举办的“谢师宴”,不参加学生家长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旅游或健身等活动。

以上承诺公示7个工作日(自2014527201462),请全体学生家长给予监督。

泉州师院附小全体教职员工

2014年5月26